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曲目要求:
首秀组:一轮表演
演奏时长:最多5分钟
曲目:两首或两首以上风格不同的曲目(见备注6.)
A组:一轮表演
演奏时长:10-15分钟
曲目:三首或三首以上风格不同的曲目(见备注6.)
B组:一轮表演
演奏时长:15-20分钟
曲目:两首或两首以上风格不同的曲目(见备注6.)
C组:两轮
第一轮-演奏时长:最多12分钟
曲目:
一首炫技练习曲;
一首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或舒伯特奏鸣曲的奏鸣曲快板曲式的第一快板乐章。
决赛-演奏时长:25-30分钟
曲目:自选曲目,至少包含一首浪漫主义作曲家的作品;不可以再次演奏第一轮的曲目。
备注:
1. 所有曲目都需是原版公开发表的独奏钢琴作品。
2. 所有曲目均需背谱演奏。
3. 所有曲目均需反映出选手的音乐、风格以及钢琴多样性。
4. 曲目时长从第一个音符的演奏开始计时。
5. 允许重复的情况:da capo(从头再奏)、al segno(直到记号处)或任何必须保持曲目比例的必要部分。
6. 所有首秀组、A、B组选手必须包含至少两首不同风格时期的作品,其中至少一首是浪漫主义时期作品。
比赛规则:
1. 请仔细阅读并完成报名表的填写;报名表务必完整精确;
2. 所有选手应确保严格遵守比赛规定和比赛曲目时长等。信息不全或者信息失真的报名表组委会不予接受;
3. 一经提交报名表,即视为同意本次比赛全部的规章制度;
4. 超过规定年龄的参赛选手组委会不予受理;
5. 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6. 报名截止后,所有的参赛曲目均不允许更改;
7. 组委会有权根据选手提交的个人简历、报名资料,以及其参赛表现,选拔参赛选手;
8. 比赛申请完成后,不得进行替换或编辑;
9. 组委会会对选手递交的所有报名资料,仅用于比赛期间的各项事宜所有,并受到个人隐私法保护;
10. 对组委会形象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或者未能遵守组委会指示的选手,将被无条件取消参赛资格;
11. 每名选手仅能选一个组别参赛。之前在该比赛获过奖的选手在获奖后第三年才有再次参赛资格
12. 组委会将选拨7名选手进入决赛;
13. 此次比赛日程除比赛表演外还包括评委对选手的个人反馈和为选手提供大师课。评委将对所有C组的选手给予个人反馈,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也会给予其他组别的选手。评委将邀请所有组别的选手参加其大师课,选手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邀请;
14. 所有选手将被安排联系、排练以及热身等;
15. 所有比赛表演都对公众开放;
16. 只有少数选手能够被选拔参加该次比赛,申请中任何组别都可能因名额满额而随时关闭,因此建议尽早报名。所有选手仅在实际到达比赛现场后才被考虑并参赛;
17. 参赛选手应按照其姓氏首字母顺序演奏,同一字母顺序的选手,由评委抽签决定其顺序。首秀组选手应按照年龄从小到大的顺序演奏。决赛阶段选手也同样按照年龄从小到大的顺序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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