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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孙国宁 通讯员 张文启 烟台报道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酒醉驾、记满12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超期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有技术不等于有资格,失驾人员在重新取得驾驶证前是不允许开车上路的。可由于侥幸心理作祟,部分“失驾”人员挑战法律权威,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招远交警按照上级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失驾”整治行动。其间,大队强化前期研判、实时追踪、依法打击,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科学布控,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至路面执勤交警,及时处置。
3月20日9时43分,执勤民警根据122指挥中心指令,成功布控拦截悬挂鲁F6**38号牌的可疑小型轿车。经核实,驾驶员刘某的驾驶证因超期被注销后,一直再未考取,目前属于无证状态。刘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失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招远交警将持续严查“失驾”等重点违法,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提醒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注销的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企图以欺骗、造假等方式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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