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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孙国宁 通讯员 刘国兴 孙菁 烟台报道
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针对秋冬季节交通特点,近日,招远交警开展秋冬季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中,以城区主干道、国省道为重点,严查酒醉驾、面包车超员、大货车“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期间,共查处酒醉驾12起。
11月14日19时20分,一中队民警在罗峰路府前路口,查获驾驶员郭某。经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郭某称,当晚并没有喝酒,酒是中午喝的,没想到还是达到酒驾标准了。民警依法对郭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在此,招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驾车,往往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隔顿酒”或“隔夜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精代谢速度也不同。合理评估自己的饮酒情况,喝酒后必须要保持充足的睡眠,最好间隔24小时以上再驾车上路。毕竟,安全驾驶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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