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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霞 通讯员 王海艇 孙菁 烟台报道
夏季天气炎热,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高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5月23日晚,招远交警大队根据招远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在辖区组织开展了一次夏季夜查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酒醉驾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活动中,招远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尚洪涛深入一线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行动中,招远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围绕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路口,最大限度集中优势警力,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查缉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金城路、温泉路、泉山路等重点路段,设置了5个固定检查点和3个流动巡逻岗。固定岗坚持逢车必查,流动岗坚持逢疑必查,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招远市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8起,其中酒驾5起,醉驾2起,不系安全带24起,其他违法行为7起,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夏季夜间是交通违法和事故高发期,招远交警将根据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分析研判,实现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常态化,通过大规模集中整治与小分队突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酒醉驾案例曝光:
5月23日19时54分,招远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罗峰路梦芝路口处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车违法行为,驾驶人杨某驾驶鲁F***6号普通三轮摩托车,经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二中队民警依法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扣留机动车,进行进一步检查。
5月23日20时05分,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金城路温泉路口处查处一名酒驾驾驶人。经检查,驾驶人滕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驾驶的车辆为鲁YJ***1号小型普通客车。经呼气检测,滕某酒精含量达6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滕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5月23日20时33分,招远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金城路温泉路口处查处一名酒驾驾驶人。经检查,驾驶人葛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驾驶的车辆为鲁FL***U号小型轿车。经呼气检测,葛某酒精含量达2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葛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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