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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宋冬宁 通讯员 于淼淼 烟台报道
为进一步推动部门(单位)明晰职责定位、强化协同配合、减少推诿扯皮、提升工作效能,近日,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学‘三定’、知权责、促落实”活动的通知》,明确每年3月份为“‘三定’规定学习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学‘三定’”活动。
本次学习活动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学习范围,明确学“三定”、学“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学“三张清单”等学习重点,配套制作《活动学习资料汇编》,涵盖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权责清单、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等内容;编印《活动学习辅导二十问》,以“问答”形式收录机构编制法定化、部门对职责划分理解分歧处理程序等20条应知应会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系统掌握本部门核定编制、领导职数、机构职能以及与其他部门职责边界情况,深入了解所属单位职能任务、职责定位、岗位分工情况,围绕是否存在越位、缺位、错位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本次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学习过程中各部门(单位)无须报送学习会议记录、照片、自查报告。待活动结束后,市委编办将抽查部分部门(单位)开展学习情况督导检查,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优化相关职责,推动机构职能更加优化协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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