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违建拆除强势推进 公布违法建筑举报电话

2021-07-22 17:35:0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春雁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春雁 通讯员 王延鑫 烟台报道

  违法建设是城市的“顽瘴痼疾”,不仅有损社会公平、侵害群众利益,而且存在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城市形象。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

莱山区一处违建拆除前和拆除后

  “根据市委、市政府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安排,自今年4月份开始,莱山区便以山体、林地为重点,启动了违法建设摸排工作,5月27日烟台全市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莱山区立即组建了违建治理工作专班,抽调精干人员,进行集中办公,截至7月15日,已拆除428处、6.27万平方米。”莱山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莱山区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利用7、8、9月三个月的时间向违法建设“亮剑”,坚持“零容忍、全清理”的目标,以“拆违求净、推进求快、治乱求细、管控求常”的行动原则,做到“拆除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治”出精气神,“拆”出典范之区新形象。

  “违建”指的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违反土地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违建”治理的重点是中心城区以及山体、林地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其他区域的违建治理也一体推进,其中包括城区内加建、插建、接建的违法建设以及私挖私建的地下违法建设。

  对于“违建”的治理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海岸带、轨道交通、公交场站、供电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违法建设;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的违法建设;建筑物顶层、底层或者退层平台的违法建设;侵占山体山林、保护区、城市绿线内的违法建设;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的违法建设;城市出入口、重要场所周边、主次干道两侧的违法建设;高速公路沿线、公路铁路沿线、高架桥下、城乡接合部、供电设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逾期使用的临时建筑和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围挡;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莱山区一处违建拆除前和拆除后

  “违建”的存在,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必须发现一处,拆除一处。那么,发现“违建”后该怎样拆除?据了解,莱山区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社会参与、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采取先“自拆”、可“助拆”、后“强拆”的措施,坚持“三先三后”,即“先公后私、先政府后个人、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原则,明确违建治理时间表、任务单和责任人,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组织各街区对已明确处置意见的违法建设实施全面治理。

  在自拆阶段,涉“公”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在7月底前自行拆除完毕,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开展自行拆除工作。在助拆阶段,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所在街区帮助拆除。在强拆阶段,对拒不自拆,又不提出助拆申请的,由街区和相关部门做好风险评估,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拆除。

  “违建”不能“一拆了之”,拆除后的空闲土地,必须进行合理规划利用。莱山区坚持拆改结合的原则,对拆除后的空地将严格实施清场控违管理,由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超前谋划,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对拆后闲置土地,通过建绿透绿,防止违建反弹,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违法建筑就像城市的一道道疤痕,与优美的环境格格不入,同时还影响着社会公平正义,下一步,莱山区将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发扬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做到整治不停、力度不减、不留死角、持续发力,加大区域内违法建设拆除力度,建立严管严控长效机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督导到位,全力推进违建整治工作。重拳出击、依法严查、拆除违建,守绿水青山,给居民一份真切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莱山区已开设违法建设公开举报电话:6886265(24小时)。莱山经济开发区:6929316(工作时间)、6729899(值班时间);莱山街道:6774522;解甲庄街道:6752023;初家街道:18853510956;黄海路街道:6882395;滨海路街道:6898655;院格庄街道:6895336。广大群众可以积极反映身边存在的违法建设问题,合力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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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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