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于飞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崔荔媛 实习生 张文硕 烟台报道
3月24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针对有关媒体反映山东省部分地区存在生产、使用劣质安全帽等问题,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将联合各区市政府(管委)安委会,烟台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即刻采取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工作,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
高度重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防线,是守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一旦配备使用不到位,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近年来,全国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落实,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严格落实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特别是矿山、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危废处理和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电力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制度,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领域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型号、数量以及购买、发放时间和有效期限等情况,并由领用者本人签名。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纳入企业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排查整治。3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建档备查。
从严排查整治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突出问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日常监管执法必查内容,每次开展明查暗访、督导检查、视频巡查等都要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对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者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一律依法严格查处;对因违规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问题突出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进行约谈,并公开曝光。加强全链条监管,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问题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追根溯源严查生产、销售环节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解决问题。从4月份开始,烟台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区市和部门部署推进以及企业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由属地区市督促抓好落实。同时,每月通报一次明查暗访情况,并及时曝光问题。
广泛开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面向各类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全方位多渠道高频次开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标准培训宣贯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普及防护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推动企业按需求购买、按标准配备,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发挥举报奖励机制作用,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作为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重要内容;畅通12345热线或者属地有关部门网站、电话、信函等举报渠道,加大举报核查力度,对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依规予以兑现奖励。
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设备使用安全,不仅仅是劳动工作者的“头等大事”,也是烟台市社会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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