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4月13日讯 烟台市民王女士办理的健身卡还没开卡使用,一年后要使用时却被告知即将失效。2009年4月,经烟台市芝罘区消协的调解,该健身俱乐部答应为王女士延长9个月的使用期。
2007年12月,王女士在市区某健身俱乐部办了一个健身年卡。因为工作忙等原因,王女士把去健身的事耽搁下了,一年来既未办理开卡也未健身。今年2月12日王女士准备开始健身。没想到在健身俱乐部,王女士却意外得知她的健身卡已经在2008年3月份开了卡,很快就要失效了。服务人员告诉她,俱乐部有规定,会员如果在一个月内不来开卡的话,将自动开卡。王女士对此解释感到不满,在办卡时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规定。再说一次也没来练,健身卡怎么能说作废就作废呢?随后,王女士到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
芝罘区消协经过调查了解后认为:健身俱乐部制定的“会员如果在一个月内不来开卡,将自动开卡”这一规定违背了公平、合理原则,应当无效。经调解,健身俱乐部为王女士延长了9个月的使用期。 烟文 大斌 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