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3月14日14:00-15:00,烟台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听12345热线电话,解答市民咨询问题,倾听群众诉求。
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一名博士生致电咨询关于《烟台市省实验室与本地企业共引共用博士实施办法》的相关事宜,了解烟台对引进博士的要求以及待遇等。市科技局外国专家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是以烟台市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和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为试点,引进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刚毕业的博士生也可以申请,岗位设置大概率偏向材料和医药方面,目前科技局正对接省实验室探讨今年的“岗位需求目录”,具体专业要求大约将在今年6月份正式发布。共引共用博士可叠加享受省实验室、合作企业及地方三方引才待遇,省实验室按照助理研究院标准每人每年发放20万元(税前)基本工资,合作企业承担每人每年不少于20万元(税前)绩效工资,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1年后,可连续三年每年领取3.6万元生活补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最高可领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此外在申报烟台市人才计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扶持。
莱山区一家企业负责人致电咨询关于承担的重大创新类项目验收和综合绩效评价以及出台的相关政策等问题。市科技局监督诚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大创新类项目是采取综合绩效评价以评代验的形式进行验收,一般3、4月份左右会在科技局官网上发布通知,明确拟评价项目范围、组织方式、进度安排等具体事项和有关要求,通知也会下达到区市科技局。
监督诚信科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在验收评价标准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将任务书约定指标划分为验收考核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对指标实行分类评价。依托烟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采取“一站式”服务,在线完成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申请提交、绩效评价材料上传、主管部门审核、绩效评价意见上传、绩效评价材料修改完善等过程管理工作,减少企业跑腿,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相关文件可登录烟台市科技局官网查找,从首页政务公开-科技政策解读栏中下载,文件名称为《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实施细则》。
此次接听电话受理范围为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重大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诉求。
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