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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孙忠涛 通讯员 王洪海 烟台报道
11月5日-6日,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贯彻《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培训班,局机关、各区市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班旨在对《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专题讲解,重点解读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考虑、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并围绕退役军人安置政策、优抚政策和军休安置政策进行培训和研讨。
培训班上,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主要负责同志、优抚褒扬纪念科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解读。随后,进行了军休政策业务培训、优抚政策和安置政策研讨交流,就如何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向目标,凝聚工作合力。
培训班指出,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是落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具体体现,要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待遇与贡献匹配、精神与物质并重、关爱与服务结合的原则,健全优抚工作体制机制,丰富抚恤优待内容,优化相关工作程序,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关爱尊崇和政策制度保障。要持续做好抚恤优待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培训力度,切实将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新时代优抚工作的法治水平。
参训人员认为,此次培训紧跟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对法规政策的权威解读,帮助大家深化了认识,强化了对政策的理解把握。下一步要将所学所悟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条例》有关内容做到要求、标准、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着力提升工作质效,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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