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王丽 通讯员 朱灿 烟台报道
近年来,烟台市莱山区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打造“莱调和顺”人民调解品牌,不断深化“调为先,和为贵,顺心意”的调解理念,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的进展。
发挥“调为先”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莱山区司法局聚焦发挥“人民调解”防线作用,坚持协调联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纵向建立了7个街道(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26个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横向网络依托交警四大队、法院、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形成“公安治安调解、基层人民调解、社区共建调解、律师专业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组成的“五位一体”全方位、立体式大调解格局,重点打造了解甲庄街道“家·勤·兴·瑞”调解室和莱山街道“和为贵”特色品牌调解室等6个特色品牌调解室,形成了覆盖广泛、层次分明的调解组织体系,切实提高了多元调解能力,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职能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末梢,切实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
打造“和为贵”的社会治理工作理念
自古以来,山东就有“礼之用,和为贵”的文化理念,拥有浓厚的儒家文化底蕴。莱山区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儒家文化精髓“和为贵”融入基层治理之中,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倡导以和为贵,人际之和;安享天伦,居家之和;泰然处之,身心之和;内和外顺,心境平和等一系列“和”的生活理念,切实将中华民族注重和谐的文化底蕴传递给每一位来调解的人民群众,力促矛盾双方通过积极调解最后能够握手言和。今年以来,莱山区调解案件48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2.6%。
达成“顺心意”的人民调解目标
在调解过程中,莱山区司法局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偏袒客观评判,秉持“情法融合”的理念,使调解工作不仅依法依规同时融入人间的温情,顺应人民心意,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倾听人民诉求、情法融合,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化解了人民矛盾,让当事人心平气顺,满意而归,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调解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和温暖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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