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完善医疗卫生体系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024-06-03 10:10:0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丽

  大众网记者 王丽 烟台报道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在学习借鉴福建三明等地医改经验,在充分考虑到烟台卫生事业现状、发展水平及发展空间差异性的基础上,烟台市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意见》指出,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到2035年,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调整体系结构,推进能力现代化建设,统筹人口老龄化、资源供给短板等因素,精准增加医疗资源配置,优先向中医、老年医学、重症医学、安宁疗护等领域倾斜;支持市口腔医学中心和市精神卫生中心新院区建设;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攀登计划”,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强化基层网底,扩大康复和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

  《意见》明确加强分工协作,推进体系整合化运行。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三级公立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下转患者人数及占比逐步上升,减少患者跨区域就诊;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化医防融合发展,促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服务流程,加快“适老化”改造,持续提升服务便利性和舒适性。

  《意见》要求要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药发展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力度,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备案制,持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

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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