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记者接到市民柴女士的来信,其丈夫徐先生1956年参加工作,1988年退休,连续工龄为32年,退休金由最初的111元/月,涨到现在的734元/月。柴女士有些不明白,这退休金究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据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副科长杜会德介绍,烟台市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了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采取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
老人老办法,即办法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待遇标准不变,以后随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调整增加养老金。
新人新办法,即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中人中办法,即199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办法实施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其中,考虑到政策的平稳过渡,对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办法实施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也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从柴女士信中的情况来看,徐先生1988年就已退休,所以应适用老人老办法。按照老办法,其退休工资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省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是由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决定的,占工资总额的75%;以后,随每年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调整增加养老金,缴费时限越长,缴费数额越高,退休时退休工资越高。
因此,徐先生现在的退体金数额应为:(标准工作111×20%=22.2元)+(标准工作111×75%=83.25元)+每年正常调整增加的养老金=734元。徐先生的标准工资低是造成现在退休金不高的主要原因。 记者 李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