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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国栋 通讯员 杜潇 烟台报道
日前,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4个区、21个单位以及50名个人予以表彰。其中,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黄顶峰同志被评为“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先进个人”。
黄顶峰,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二十年的从检之路,忠于法律,一丝不苟,对人负责,对己负责,10年办案如此,10年管案亦如此。他立足检察职能、不懈努力,探索形成了“三化九统一”的案件管理工作模式,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后该模式也被选编入全国检察机关案管改革典型实践案例。曾5次荣立三等功,5次被嘉奖,曾被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齐鲁最美检察官”、“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山东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烟台市优秀共产党员”、“烟台市先进工作者”、“烟台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烟台市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着力培树检察英模,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敢为人先的责任感、勇担重任的使命感,逐梦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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