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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消费者应客观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来源:中国医药报   编辑:   2014-01-02 09:13:00

原标题 [“食品不安全”:是错觉也是误解]
 
  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近年来,“三聚氰胺奶粉”、“塑化剂事件”等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有人甚至用“井喷”来形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力和受关注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究竟如何?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厉曙光、陈莉莉等专家以数据为事实,对2004年至2012年期间,我国各类媒体曝光的所有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及总结,认为消费者应客观看待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以讹传讹使消费者产生恐慌
 
  据统计,在2004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的9年时间里,我国各类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共计2489起,平均每年276起。从地域上来看,华北地区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数量最多,约占总数的1/3;其次为华南地区,所占比例为19%;华东地区排在第三,占总数的18%。数据还显示,2005年和2011年,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相对高发。
 
  厉曙光分析,食品安全事件的分布情况与本地区经济发达程度有关。如果把北京、上海、广东、山东以及苏浙等国内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六大省市的食品安全事件总数相加就有1179起,占我国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总数的一半。分析其中原因,一方面是发达地区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相对较多,各环节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亦相应较多;另一方面是当地民众对食品安全关注度相对较高,各类媒体对食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相对更为敏感。
 
  厉曙光说,平均每年发生276起食品安全事件,这意味着几乎每一天半就会有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报道,在信息发达、传播迅捷的今天,容易导致消费者会有“食品越来越不安全”的感觉,再加上社会上难免有不知情的消费者“以讹传讹”,使更多消费者产生恐慌、紧张、纠结的心理——不知道什么可以吃?吃什么安全?
 
  为了更清楚地对爆发食品安全事件的个案进行梳理和分析,研究人员还随机在2489起事件清单中,选择了2011年3月30日至4月1日的20条新闻报道,就这20条新闻的性质分类,结果发现:造假的有7起,属于“添加剂”的5起,其余为“卫生不达标、产品不合格”等。
 
  由此不难看出,这些事件都是散的、点状的、局限的,其中大多数事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质都无法判断或者定性,但当这些报道在一家媒体发出后,其他媒体会跟进,重复、交叉、跟踪性地进行报道,其产生的负面“涟漪效应”不容小觑。因而,“全社会和消费者会逐渐产生‘食品不安全,天下不太平’的感受,这既是一种错觉也是一种误解。”厉曙光说。
 
  食品安全状况非想象中那样
 
  厉曙光认为,目前我国的确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他总结出了危害最严重的三大食品安全问题。
 
  第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问题最为严重。厉曙光说,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食品供应全过程,从原料生产、产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各个环节。研究发现,有64%的被曝光问题食品产生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归功”于食品添加剂之“过”。有13.4%的被曝光问题食品涉及初级农产品;有10.5%的被曝光问题食品与流通销售相关;有9.2%的被曝光问题食品与餐饮消费有关。
 
  厉曙光认为,这与目前我国市场发育不充分、现代企业组织不发达、市场体系不健全、价格和竞争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相对滞后等有关。从现有数据进行分析,如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控制初级、次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就可以减少80%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二,畜禽肉、鱼虾、蛋类和零食类食品的安全事件呈现高发态势。统计数据显示,在2004年~2012年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中,畜、禽肉、鱼虾及蛋类所占比例最高,达到22.1%;其次为零食类(蜜饯、膨化食品等),约为15.7%;谷类薯类杂豆和奶及奶制品、豆及豆制品分别为13.1%、10.7%;9.2%与蔬菜水果有关;饮料和调味品各占6%~7%,保健食品所占比例仅为2.4%。
 
  在厉曙光看来,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并非人们想象中那么可怕,按大类分,畜、禽肉、鱼、虾及蛋类为22.1%。如果很粗略地按小类分,这四大类食品的不安全情况分别不到5%,“这从反面可以说明,我国95%的畜、禽肉、鱼、虾及蛋类都是安全的,而其他各类食品的安全情况则更好。”厉曙光分析说,“我国饲养业和食品加工业中添加抗生素、色素、激素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其残留于禽、兽、水产品等食品中,所以,从媒体的报道频率来看,这些产品的安全问题最为高发。”
 
  第三,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等问题最突出。在2489起经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有近1/3的事件为违反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有15.8%的事件为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化学物超标;有11.5%的事件为微生物超标及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掺杂掺假则占10%;约有4.7%的事件是因食品过期而被曝光。
 
  厉曙光特别强调了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化学物超标问题的认知,他说,消费者往往关注风险的“有或者无”,尚缺乏“剂量决定毒性”的科学认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等有害化学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常表现为慢性毒性,评价该类食物所致健康风险,一般是建立在食品中有害物质监测的基础上结合食物消费量对其可能所致风险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厉曙光指出,食品安全不可能是“零”风险,但是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做到“零容忍”,因此如何提高消费者科学素质,让他们认识到将食品安全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是合理且科学的显得非常重要。
 
  信息沟通交流缺位亟待补齐
 
  面对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厉曙光认为,当前我们应该最重要、最主要、最需要、最有效做的工作是:开展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
 
  从专业角度来理解,风险信息交流就是在风险分析全过程中,风险评估专业人员、风险管理行政人员、消费者、企业、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就某项风险、风险所涉及的因素和风险认知相互交换信息和意见的过程,其内容包括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和风险评估结果的解释。对公众而言,就是要让专家用公众能听懂的通俗语言,将比较复杂的食品安全知识给消费者讲清楚,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风险信息交流是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交流缺位’状态。”厉曙光说。为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他建议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开展以下工作——
 
    首先,应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诸如含致癌物质的食品不等同于致癌食品(烤鸭的焦黑皮里含有致癌物质,如多环芳烃等,但烤鸭不是致癌食品);不合格食品不等同于有毒食品(上海的“染色馒头”并不是毒馒头)等基本概念,提高全社会的科学认知素养,纠正和消除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误区和盲区。
 
  其次,要开展广泛、深入、可持续的科普教育和培训,对媒体工作者、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行业协会等人员进行广泛专业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掌握一定的基本营养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防止发生在相关专业上的“以偏概全、以小见大、以点代面”等现象,避免产生低级的和原则性的错误。
 
  第三,建立有效的信息发布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当地、当时、当事者应该在第一时间对社会做出负责任的回复,相关专家也应该站出来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向公众提供清晰、全面、专业而又通俗的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平息和缓解公众的紧张、不满和恐慌情绪。
 
  相关链接
 
  五成被调查公众忧心食品安全
 
  12月17日,在由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华图政信公共管理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研讨会上,《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2012~2013)》报告发布。报告指出,对于19843份问卷的调查显示,有五成公众对食品安全表示担心或者非常担心。
 
  报告显示,食品安全感得分最高的哈尔滨市为63.94分。报告指出,通过对全国38个城市的消费者调查显示,其中非常担心食品安全的人占受访者比例的9.33%,比较担心的人占38.48%,表明近五成公众担心食品安全,觉得食品安全问题还好的为34.22%,比较放心食品安全的受访者占比为15.61%,对食品安全非常放心的受访者占比为2.35%。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石语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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