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为学生减负将建 禁升学率评教师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 2012-09-08 08:56:00
费三元
《意见》表示,要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出台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而各级各类教师队伍的任务也不尽相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要以补足配齐为重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要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重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提升专业化水平为重点。
《意见》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同时也要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规模,培养高层次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
《意见》有意识地加强农村教育这块“短板”的建设,明确规定,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职务(职称)晋升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大学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把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考核评价的基本内容。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规范高等学校教师兼职兼薪。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根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家要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家校联动制度,及时纠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意见要求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教育,引导社会按照正确的教育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学校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少先队活动的课时,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
意见提出要改革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方式。要加强对社会培训补习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补习市场。
根据意见,我国将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在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状况和校际在相应方面的差距进行重点评估。对地方政府在入学机会保障、投入保障、教师队伍保障以及缓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将县域公众满意度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原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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