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3-29 14:21:00
大众网烟台3月29日讯 (记者 王宁)3月21日,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芝罘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芝罘区检察院在省、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和“创一流,争第一”为工作目标,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在争创活动中,通过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检务督察会议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干警对争创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在部门和干警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向社会公开党组成员及中层主要负责人的电话,向每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工作作风评价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放征求意见函500余封,走访企事业单位120余个、走访社区居民300余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将存在的问题找准找透。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干警,共制定及修订完善了《案件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案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绩效考核办法》、《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配套制度63项,建立起确保争创活动取得实效的长效机制。为确保达到“双无”目标,同时通过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开展“想小处、改小节”活动、落实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整顿活动、《检察纪律必读》活动及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教育。通过一案三卡、对业务部门所办案的实行“三查“制度、电子执法档案与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突出抓好对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在执法为民、纪律作风、队伍管理、人民群众满意度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再次获得全国先进基层院的称号,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基层检察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烟台市唯一的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点。其加强内部监督的工作经验先后在全省纪检监察培训班及全省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队伍中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政法干警”“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杨克玲等先进典型。
2013年,芝罘区检察院将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的创建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执法办案、队伍管理、检务保障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为重点,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统筹兼顾,完善机制,勇于创新,推动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进一步降低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六个不发生”的目标,促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新进步、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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