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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葡萄”成功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3-26 16:18:00

  大众网烟台3月26日讯(通讯员 房伟杰 王燕妮 记者 林有权 实习生 王倩倩)2013年3月21日,“蓬莱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完成公示,成为继“蓬莱海参”之后的第二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标志着蓬莱市工商局商标战略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一是组织领导,将商标战略目标放长远。该局始终将商标战略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统筹规划,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商标实施战略的意见》《关于扶持引导企业(协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激励措施》,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的商标战略推进小组,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实际操作中,安排责任科室积极与葡萄与葡萄酒商会进行联系沟通和业务协作,扎实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前期准备工作;安排分管局长带领业务骨干专门跑省进京向总局和省局领导汇报申请工作,进行针对性指导。
  
  二是宣传教育,鼓励企业、协会将发展目标放长远。针对企业对市场经济中商标权的价值认识不足,重视上投资、扩规模,忽视注册商标和创立自主品牌,“借牌贴牌”现象屡屡存在的现状,该局采取集中宣传与单个渗透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企业、协会的商标意识。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知识产权保护日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商标申请的目的、程序、作用;依托“网格化”监管,对商标申请疑难企业、畏难企业实施专业化指导,提高企业、协会申请商标的积极性,解决工作疑难,推进商标战略。
  
  三是申请与运用相结合,将地方经济发展目标放长远。“蓬莱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后,对蓬莱市葡萄种植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将有显著成效。该局在“蓬莱葡萄”的使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商标维权监管职能,严厉打击侵犯“蓬莱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为全市葡萄种植及葡萄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依托“蓬莱葡萄”申请的经验,大力推动“蓬莱葡萄酒”等相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进程,促进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工作的开展,使“蓬莱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真正发挥惠农利民的服务效能。

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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