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20倍 拖拉机失灵撞人重伤司机被刑拘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10-19 16:19:00
费三元
大众网烟台10月19日讯 (通讯员 耿世良 孙敦胜 见习记者 林有权) 10月17日,山东省莱阳市警方依法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0岁,莱阳市人)刑事拘留,给这起拖了近两个月的交通事故案划上一个句号。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2012年8月30日9时40分许,王某某驾驶严重超载(约超载20倍)的变型拖拉机往莱西是某窑场送煤渣。当他沿204国道由东西行至莱阳城区清水路路口处,与从清水路路口进入204国道右拐弯向西行驶的刘某某(女,60岁,莱阳市大夼镇人)骑电动自行车(载一袋木炭)在机动车道上发生碰撞事故,致电动车及车上的货物受损,刘某某严重受伤,其右肩以下被压扁,右侧数根肋骨骨折。刘某某入院后,经过医护人员近两个月的精心救治,才保住了性命。近期经莱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刘某某的伤情已经构成重伤。
2012年10月10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据此,莱阳警方依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立即对王某某实施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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