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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交警全面展开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10-17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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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烟台10月17日讯(通讯员 耿世良 孙敦胜 见习记者 林有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领导批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山东省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10月9日晚组织召开中层以上负责人会议,紧密联系辖区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全体民警紧急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到明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参战民警决心做到:边整边改,标本兼治,六个到位。
  
  一、强化安全检查,责任落实到位。
  
  首先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七治”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协调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对客运车辆GPS监控数据进行排查,对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督促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其次是积极会同安监部门、交通运输对辖区客运企业及场站开展客运“六个一”整治,对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有漏洞的客运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三是督促客运企业、场站建立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强化行业自律,坚决杜绝客车不进站始发等管理漏洞。同时,加强对客运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乘务员等客运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培训、组织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客运从业人员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严防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二、强化违法排查,源头监管到位。
  
  大队将会同职能部门深入客运企业、场站进行联合检查,10月15日前要对辖区所有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长途客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记录的客运车辆,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同时对企业内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检查等客运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督促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有效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对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2次以上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驾驶人,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其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并建议客运企业对其调整岗位。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违法到位。
  
  他们认真分析当前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根据双节过后客流特点科学安排警力,重点加强204国道、S209、S212、S307省道及辖区短途客运主干线公路路面的巡逻管控,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客运流量较大的S209、S307省道沿线启动检查站和警务工作站,严格落实“六必查”要求,对过往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通过行驶记录仪、GPS等动态监管设备,加强对车辆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等信息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驶出本辖区。同时,他们严格信息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和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在对驾驶员进行说服教育做好登记的同时,及时通报所属客运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四、强化动态监管,监控管理到位
  
  一是建立和完善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拓展汽车行驶记录仪功能,进一步提高汽车行驶记录仪应用水平。二是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客运企业对车辆运营监控的主体责任,督促需要安装GPS的营运客车尽快安装,能联网的尽快联网,实现营运车辆的GPS监控数据共享。确定专人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到位,确保客车不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高速路不违法停车。三是充分发挥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非现场执法密度,执法装备投入基层,倾斜一线,用在路上。尽快配发警务通覆盖全大队,及时实施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比对,利用科技设施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电子监控设备性能完好,真正发挥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震慑作用。
  
  五、广造社会舆论,宣传教育到位   

    一是以客运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及场站,通报全国、全省发生的群死群伤公路客运交通事故,检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督促客运企业落实驾驶人安全教育和奖惩措施。二是联合安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举办客运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培训班,就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安全检查、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大队统一印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行驶、严禁超员超载、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五个严禁”警示卡,分发到各中队,组织民警到客运企业逐人逐车发放,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四是大队设立统一的客运车辆违法举报电话,并在客运车辆醒目位置张贴举报号码,对查实的举报,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五是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交通事故中暴露出的企业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
  
  六、强化检查督导,责任追究到位
  
  
一是大队领导严格落实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直接深入一线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随时整改。二是充分利用警车GPS监控平台,对基层中队巡逻警车动态进行监控管理,确保管控到位。三是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调查追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责任暂行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调查,对因工作消极、纪律松弛、管理松懈导致的重大客运交通事故,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林飞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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