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教体局发出提醒:116家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2021-07-15 08:24: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霞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霞 通讯员 李海萍 烟台报道

  尊敬的各位家长:

  暑假即将开始,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温馨提示:提倡把愉快假期还给孩子们,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请您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自觉抵制违规办学行为,最大限度规避培训风险。

  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树立正确教育理念,理性选择校外培训

  校外培训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部分学生的补充性学习需求,但不宜盲目跟风,要结合孩子的精力、兴趣、特长、学业水平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暑假期间家长要尽可能给孩子多一些休息时间,多陪伴孩子,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不给孩子增加过重的课业负担。

  认真查看办学资质,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如果确需到校外培训机构学习,家长应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要做到三看:一看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二看其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信息是否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三看任课教师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社会各类培训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外籍教师要看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目前我市共有证照齐全且经过核验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116所(名单附后)。希望各位家长不要送孩子到无证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许多无证的非法培训机构往往存在有安全隐患、培训质量无法保障、退费难等问题。

  了解有关规定,做到理性消费

  一是关于“规范收费管理”的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缴费后要索要税务发票。

  二是关于“签订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的规定。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缴费参加学习前,一定要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对合同中的培训服务、培训收费、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补充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注意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以防上当受骗。

  三是关于“各种培训信息要在显著位置公示”的规定。要求各培训机构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收费项目及收退费标准等在其信息栏进行公示。

  四是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各培训机构做好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健康码查验、教室通风、消毒等相关的防疫措施。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家长要亲自到培训机构现场查看办学场所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安保器材是否齐备。若培训机构提供餐饮服务,还应查看有效期内的餐饮卫生许可证件。

  合理处理纠纷

  消费者如果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违规培训举报电话:0535-8246329

  邮箱:zysjtjzjk@yt.shandong.cn

  招远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更新、发布,相关主要信息将录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希望广大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对待参加培训的作用,如有需要,应选择具有办学资质、管理规范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习,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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