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田津铭 通讯员 张辉 烟台报道
为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烟台市芝罘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燃气行业举报奖励制度。
凡在烟台市芝罘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燃气企业(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芝罘区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均有权举报。
举报内容如下。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为无证无照非法燃气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非法充装或使用报废、非法制造、改装气瓶或者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气瓶的行为;私自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大量瓶装液化气,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盗用燃气的,私搭乱接、违规占压、第三方施工破坏天然气管道的行为;无安装资质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以及改装室内外燃气设施、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
市民可电话举报、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举报可拨打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535—6022187;来访或来信举报,可到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地点举报或通过信函举报。
接到举报电话后,工作人员会做好登记。受理举报提倡实名制,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纠正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尊重举报人的权利,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在举报时应详细说明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受理后,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举报核实后,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及办结;对规模大、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举报有奖。举报案件经核查属实,将根据情况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根据举报事故隐患等级和其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给予2000元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不予奖励受理范围。不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的;无明确举报对象或者具体举报事项的;已经受理或正在处理且无新的举报事实或者证据的;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进入司法程序的;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正当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
参与举报处理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要从重、从严查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其天
日前,G204烟沪线黄务立交处因工人施工不慎将埋在地下约200米长的电缆和光缆挖断,部分电缆裸露在地面上,群众出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烟台市芝罘公路中心得知情况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并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施工维修,确保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专班、街道、社区以及群众四级联动效能,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工作,切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限时必达标,烟台市芝罘区城镇燃气安全专班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好全区燃气安全工作。[详细]
为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烟台市芝罘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燃气行业举报奖励制度。[详细]
为贯彻落实教育整顿和“四史”学习教育相关要求,从党史学习中汲取精神力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强化责任使命担当,5月8日,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党员走进昆嵛山革命纪念馆,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活动,感受昆嵛山革命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追[详细]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议,传达省市区相关会议指示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德平主持会议,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详细]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增进社会各界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了解,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透明度,5月7日下午,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1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