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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人大视察法院民诉法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8-08 15:37:00

  大众网烟台8月8日讯(通讯员 任泽英 刘国军 记者 林有权)7月31日,芝罘区人大副主任张昌军一行12人到区法院视察《民事诉法》贯彻实施情况,梁明院长还将下一步法院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司法便民服务网络进行了汇报。

  张昌军副主任和委员、代表先后视察了法院文化建设情况,专职审委会委员闫生文向视察组一行汇报了法院贯彻执行民诉法的情况。芝罘区法院在贯彻执行民诉法过程中,依法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阳光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坚持规范司法行为,不断优化惠民措施,努力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梁明院长向视察组汇报了法院近年来文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了进一步配合民诉法贯彻实施,延伸审判、执行职能,区法院将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司法便民服务网络,设立毓璜顶法庭、只楚法庭、黄务法庭,进一步完善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消费维权法庭、城管巡回法庭等三个巡回法庭,依托社区工作站提高社区法制建设,建立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托现有调解委员会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扶持力度等,继续出台多项利民、便民、惠民的制度和服务举措,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确保诉讼效率最大化发挥积极作用。

  视察组对法院贯彻实施民诉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法院在立案、诉讼便民服务、司法调解、破解执行难等方面的亮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视察组认为法院严格执行民诉法的规定,为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为芝罘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张昌军副主任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更好地贯彻实施民诉法提出了要加强审判队伍建设。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载体,进一步培养审判人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要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紧抓落实,使人民陪审员更好的为审判工作服务;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功能,加强诉前调解,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要加强案件的预警机制。要超前谋化,全程跟踪,提前准备等四方面意见。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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