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于伟杰
责任编辑:李泽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你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应该带头遵规守纪、摒弃交通陋习,弘扬文明出行、人车守规的社会风尚,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的文明习惯。在此,我们向全区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文明驾驶我先行。驾驶公务用车、私家车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不争道抢行、不加塞变道、不随意掉头、不车窗抛物、不开“霸王”车,做到斑马线上礼让、遇有红灯不闯,交通安全排第一。
二、文明骑行我先行。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车、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带头做到不逆行、不越线、不闯灯。
三、文明行路我先行。行路时带头走人行道、斑马线,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展现良好的机关形象。
四、文明停车我先行。机动车要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线内,不占压盲道、不阻碍交通;非机动车要自觉停放在停车泊位线内或行道树之间等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朝向一致,摆放整齐。
五、志愿服务我先行。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不文明行为,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迅速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氛围。
文明交通,机关先行。文明交通与作风建设息息相关,是展示机关形象的重要窗口。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广大市民做好行为规范的表率、文明举止的榜样,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为打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烟台市牟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烟台市牟平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初审编辑:于伟杰
责任编辑: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