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旅游船舶管理办法》 正式生效实施

2021-06-04 18:57:3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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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朱静 通讯员 张存荣 烟台报道

  《烟台市蓬莱区旅游船舶管理办法》经蓬莱区第十八届68次常务会审核通过,于6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办法》的生效实施,标志着蓬莱区旅游船舶管理迈上新台阶,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为旅游船舶管理提供法制支撑。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旅游的需求日益多元化,海上观光旅游已成为蓬莱旅游观光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海上环境复杂,旅游船舶碰撞、乘客落水等风险隐患客观存在,因此旅游船舶安全监管工作是海上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也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牛鼻子”工程。为切实加强旅游船舶安全监管,确保水上旅游客运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规范旅游船舶经营秩序,我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蓬莱区实际和特点制定了《烟台市蓬莱区旅游船舶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旅游船舶经营公司的管理职责、旅游船舶上线营运的基本条件、旅游船舶驾驶人员的义务,重点强化旅游船舶经营公司主体责任落实,细化了管理措施,对不同区域的船舶航速、不同风向、风力和能见度条件下的禁航条件予以界定和明确,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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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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