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郭城派出所连续寻回群众遗失财物获赞

2020-08-11 16:11:2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民警找回失主钱包

民警找回失主手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于伟杰 通讯员 车佳霖 烟台报道

  7月份以来,海阳市公安局郭城派出所连续三次帮助群众找回遗失财物。

  7月20日,郭城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出警过程中拾得一钱包,钱包内有身份证件和大量现金。民警根据证件信息联系到了失主所在村的村干部,随即锁定了失主刘先生。刘先生到所取包时连连道谢:“我真是太幸运了,没想到钱包被警察同志捡到了,真是太感谢了”。

  8月4日的下午,郭城派出所值班民警突然接到一位姜女士的电话求助,对方声称发现了自己前几日在超市丢失的手机的定位。民警闻警而动,立即赶到姜女士所在位置,通过手机定位发现是在辖区内某村村民家中。民警找到该村民时,其称该手机并非是偷窃而来,而是在超市捡到的。在民警劝导下,该村民最终将手机归还给了姜女士。

  无独有偶,近日,郭城派出所又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在公交车上遗失了自己的钱包,发现后再去寻找时钱包已经被捡走,内有900多元现金以及银行卡、身份证,希望民警能够帮助其找回。接警后,郭城派出所民警本着急群众之所急的想法,立即开始帮其寻找。民警询问了失主于先生一些关键的时间点,然后根据时间调取了公交车的监控以及辖区相关路段的监控,根据监控的记录走访了相关人员,最终锁定了拿走于先生钱包的人并找到了其住处。通过对其做工作、讲道理,该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并将钱包归还给了于先生。“没有想到钱包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回,省去了很多麻烦,真是太感谢咱们民警同志了。”于先生感激的说道。

  民警提醒,在人群拥挤场所一定要留意自己的随身物品,防止丢失或被盗。在某处起身离开时,应仔细确认是否落下物品,防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在捡拾到他人财物时,应该送交失物招领处或者公安机关,捡拾他人财物拒不归还可能会构成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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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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