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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检察院徐宁获“平安烟台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李慧 通讯员 王琨 烟台报道
近日,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平安烟台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高新区检察院徐宁检察官获“平安烟台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徐宁为烟台高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荣立山东省检察院个人二等功、烟台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荣获“山东省十佳公诉人”、“烟台市人民满意优秀政法干警”、“烟台开发区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先后被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烟台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烟台市委组织部嘉奖。
工作中,徐宁不断探索创新办案思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查逮捕和起诉准确率达100%。通过追诉漏罪漏犯、监督立案、检察建议、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式加速推进执法规范化,多项业务指标居全市首位。注重岗位练兵,锤炼干警素质,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部门干警获“全市刑事检察十佳业务标兵”称号。
徐宁不断创新构建认罪认罚精准适用工作机制,保障案件质效,协调高新区工委政法委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工作实施意见》,搭建律师服务“绿色通道”,律师见证率实现100%;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规范补充侦查工作落实侦查取证意见的实施细则》,提升取证标准,减少退补案件数量;就常见犯罪量刑方法与法院达成共识,推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均达到95%以上。
一直以来,徐宁用心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加强风险评估,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监管场所,充分利用远程视频、微信等信息化手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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