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的通知

2021-04-01 18:44:5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为庆祝建党百年华诞,用红色档案展现峥嵘岁月、传承红色基因、讲好党的故事,福山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征集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红色档案资料,以便用科学专业的方法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让红色基因融入社会。

  一、征集范围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各个历史时期福山区(县)形成和留存的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反映福山籍或曾在福山工作的重要党史人物相关的讲话记录、日记、书信、照片、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音视频、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以及其它实物等。

  (二)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电报、布告、报纸、杂志、画报、照片、音视频、宣传品及其它实物等。

  (三)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四)不同历史时期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在各个领域取得重大贡献的档案资料。

  (五)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牌匾及旗帜、会标等实物资料。

  (六)反映党员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相关档案资料。

  (七)以建党百年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绘画、书法、音乐、篆刻、摄影、剪纸等艺术作品。

  (八)其它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捐赠单位、团体、个人须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内容的客观、真实。

  (二)捐赠的档案资料应为原件,原则上不接受数字化件和复印件、复制件。

  (三)照片须为原图并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重要人物请注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

  (四)音视频应主题突出,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五)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以及承载的内容等。

  三、征集方法

  此活动采取自愿、无偿的原则,采取捐赠、复制、寄存的方式进行征集。

  1.自愿捐赠。存有上述重要保管价值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区档案馆捐赠原件,对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2.原件复制。对具有重要保管价值的档案,个人不愿捐赠的,区档案馆与持有人协商留存复制件备案,原件归持有人管理。

  3.免费寄存。对个人保存的重要档案资料,持有人又不愿捐赠的,为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可免费寄存区档案馆,并办理寄存协议,档案所有权仍归持有人所有。

  4.保管利用。凡捐赠后经审核入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其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烟台市福山区档案馆

  联系电话:0535-6356347  6356353

  联系人:姜楠

  电子信箱:fushandangan@163.com

  地 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邮 编:265500

  福山区档案馆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参与红色档案征集工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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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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