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四年拨付环保资金32亿元治理大气、水环境

2019-08-08 08:25:00 来源: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作者:

  绿的水,蓝的天,你所呼吸到的新鲜空气和看到的青山绿水,都是坚守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各级各部门每个人的努力所得来的。尤其是近些年,烟台在推动烟台环境保护方面可谓是重金投入。今年“两会”上,市政协委员王永军就提出“关于设立环境保护专项扶持资金”的提案,日前,提案的承办单位——烟台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提案答复。

  四年投入32亿元治理大气、水环境

  近年来,烟台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支出规模。2015年至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投入资金32.42亿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投入4.31亿元,水污染防治投入15.32亿元,农村环境保护投入2.7亿元。

  烟台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区域流域性污染防治项目、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推广应用项目及环境监督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给予补助支持。

  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奖”出蓝天白云

  环境空气质量是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幸福感。2014年起,烟台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原则,以各县区的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

  从2015年7月起,将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扩大至各个县市区(不含昆嵛区)。2017年8月,烟台制定了新的生态补偿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通过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加大奖惩力度方式,进一步调动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性。

  与此同时,2016年、2017年、2018年,烟台大气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分别为6528万元、8614万元、18604万元,通过逐年大幅增加财政投入,使烟台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切实改善。

  成果是显著的:2018年,烟台市区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成为省内第二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二。

  门楼水库入库河流得到修复治理

  与此同时,烟台建立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依据受益区域人口、用水量和财政收入等综合指标核定用水基准,自2014年开始设立水源地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每年市级从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6个受益区筹集专项资金6000万元,主要用于栖霞市、福山区水源地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补助等。

  在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方面,2015年至2018年,该局共争取中央、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86亿元,其中2018年争取到位中央、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12亿元,包括大气污染防治0.71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0.86亿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0.33亿元。

  在加大市级预算安排投入力度方面,2018年市级预算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5000万元,其中,牟平区小鱼鸟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270万元,门楼水库入库河流振泉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730万元。

  年内新增水生态补偿资金2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700万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00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5000万元,水生态补偿资金2000万元。

  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改善者受益、恶化者赔偿”的原则,该局已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了《烟台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行办法》,并在2019年市级预算中安排新增水生态补偿资金2000万元,通过考核通报和资金奖惩,建立合理的水污染防治保障与分担机制。

  烟台生态环境局还将督促县市区认真履行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调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性,促进烟台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任晓丽)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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