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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汤淼 通讯员 刘晓霞 烟台报道
12月31日,烟台市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在东山宾馆召开。市消协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市部分新闻媒体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市消协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海滨代表第四届理事会作的工作报告。会议现场表决通过了《烟台市消费者协会章程》(修订稿)、《烟台市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选举办法》。新修订的《烟台市消费者协会章程》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市委十三届十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充分体现法治理念、改革理念、共治理念和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突出了消协的公益性质,强化消协的组织、沟通、协调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凝聚社会力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78名理事组成的烟台市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和23名常务理事组成的第五届常务理事会,9位同志被选举为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选举烟台市市场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孙德彭为市消协第五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选举原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为市消协第五届理事会会长。
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万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0多万元,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16年以来,市消费者协会连续六年荣获中消协“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在中消协组织的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烟台市取得了全国第8位、全省第2位的优异成绩。
面对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提升消费维权水平的工作要求,新一届理事会会长李伟在会上指出,经过不断发展和持续努力,烟台市消协已经打造成一张消费者信赖的维权“名片”,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各级消协要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维权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处理消费投诉的行家里手,真正让消费组织成为消费者的“娘家人”“撑腰人”“代言人”。
下一步,市消协将以本次理事会换届为新的起点,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聚焦市委“1+233”工作体系,自觉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保护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消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时刻刻把消费者放在心上,脚踏实地,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努力作为,以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者权益得到全面保护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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