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哄抬物价行为!招远3家药店涉嫌高价销售口罩被查处

2020-01-30 08:34:00 来源: 招远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市场上口罩、抗病毒药、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商品畅销,价格上扬,有的药店趁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情况,连日来,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局、所、执法大队联动,全员上岗,加班加点,重拳出击,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口罩等商品价格行为。

  1月23日—26日,市场监管局共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65家,处理消费者关于口罩价格投诉13起,查处涉嫌高价销售口罩药店3家,分别是:漱玉平民大药房招远丽湖店、金康大药房福泉路店、康润大药房。

  为提高药店及相关经营单位的价格意识,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26日下午,招远市场监管局又组织立健医药城、漱玉平民大药房、统一大药房、同仁堂等10家大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连锁店招远区负责人和单体药店负责人召开了医疗防护用品价格约谈告诫会,发布了疫情防治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告诫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良心经营。

  招远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

  1、特殊时期,要以大局为重,以安全为重,严格执行价格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守法经营,坚决杜绝借疫情之机随意涨价、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行为,以对国家负责、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配合打好疫情防疫攻坚战。

  2、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对群众投诉举报有乱涨价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从快从严顶格处罚,并给予公开曝光。

  3、凡在特殊时期因乱涨价被处罚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规列入2020年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其监管检查的力度和频次。

  4.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和N95口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方可销售。对未经备案销售或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一次性医用口罩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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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晗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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