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三:预付费美容 夸大宣传

2024-03-08 12:23: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屈晨晨

  大众网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刘晓霞 烟台报道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从即日起,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推出2023年系列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据了解,2023年6月6日,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热线转办投诉,诉求人苏女士反映其在某美容院花费二十余万元进行系列美容护理,但实际护理效果与宣传效果不一致,认为该美容院存在乱收费、虚假宣传的行为,希望商家能够退还部分费用。

  【调解处理过程及结果】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四个第一时间”处置要求。当日上午,执法人员与诉求人当面了解详细情况,随即组织执法力量,兵分两路,由执法大队对相关经营业户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详细查看商家经营账目、经营化妆品备案文件、产品检验报告、进货查验台账等材料;由昌山路市场监管所组织诉求人与商家进行面对面协商,一方面安抚诉求人激动情绪,为双方友好协商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规劝商家本着诚信经营、以和为贵的理念,积极妥善处理本次投诉。经多轮调解,当日下午,被投诉人同意退还诉求人16万元并签订退款协议,现场退还至诉求人银行账户。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初审编辑:蔡云飞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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