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潮水镇四项“村制”助推村级规范化管理

2020-12-28 09:55:1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世羚 通讯员 王仁龙 罗学鹏 烟台报道

  为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发展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按照工委管委要求,潮水镇在补制度短板、强规矩弱项上狠下功夫,出台四项刚性制度,从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

  据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潮水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潮政发〔2020〕6号)等相关规定,在潮水镇原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潮水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村级民主决策“四议三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首创推出《潮水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潮水镇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两项制度,助力全镇村级规范化管理迈上新台阶。

  围绕村级财务管理松散和重大事项监管不力的问题,潮水镇结合镇域实际和2019年烟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出台了《潮水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村级民主决策“四议三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两项制度,着重规范和完善了村级事务涉及的财务计划、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现金收入支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十二项细则;并着眼于村级重大事项管理,在“四议两公开”基础上新加“三审和一监督”,明确村级实施重大事项的具体步骤、流程及材料明细。为村级事务从严管理常态机制建设奠定坚实根基,将潮水镇村级事务管理推向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

  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无力和村级财务管理计划性差的问题,潮水镇通过吃透上级相关文件以及咨询专业律师等多种方式,创新推出《潮水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和《潮水镇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潮水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义务、选举办法、任期等具体方面,特别是设立的有错无为退出机制进一步激励了村务监督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用制度严格约束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职权;《潮水镇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加强村务监督与管理,规范集体资金收支行为,保障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这两项制度的出台为其他地区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的执行是刚性的,为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潮水镇党委政府于2020年6月4日和6月10日分两批召开全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报账员培训会议,就新制定的四项制度进行系统学习。通过政策解读、制度精讲、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对四项制度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促进制度的落实落地。

  下一步,潮水镇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烟台开发区工委管委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村居所有事项的决策实施严格执行四项刚性制度,把乡村治理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积极探索推出乡村治理新的制度类文件,比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汇编》等,靠制度规范乡村治理,以制度提升乡村文明,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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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世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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