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存储暴恐音视频 懵懂少年招来牢狱之灾

2020-12-28 13:50:48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世羚 通讯员 李颉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男子在某微信群散布境外暴恐网站链接,下载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招来牢狱之灾。

  2018年3月,被告人柯某被QQ好友拉入某微信群,柯某先后多次在该微信群传播疑似暴力恐怖音视频链接网站,并下载存储。

  2019年9月,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根据上级线索通报依法对柯某采取刑事措施,在其手机内查处暴力恐怖音视频7部,视频累计时长7分61秒。近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柯某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此案是《反恐法》实施以来该局首例宣判的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况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什么是暴力恐怖音视频?

  “暴力恐怖音视频”简称“暴恐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

  1、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

  2、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

  3、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

  4、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暴恐音视频的危害

  暴恐音视频通过曲解《古兰经》教义,灌输宗教极端思想,为暴恐袭击及“殉教”寻求宗教依据和支持;攻击诬陷我民族宗教政策,煽动民族仇恨情绪,对收看者进行蛊惑、洗脑、煽动对抗;粉饰暴恐活动,对已经实施犯罪的爆恐分子进行美化和包装;传播施暴技能等。现实危害性极大,已经成为暴恐案件发生的主要诱因,是罪恶之源。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世羚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