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起 123种乙类药品的患者首先自付比例降低

2021-10-20 09:11: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妍明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妍明 通讯员 会芳 烟台报道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烟台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用药负担,近日,烟台市医保局印发《关于降低部分药品首先自付比例的通知》(烟医保发〔2021〕40 号),明确自2021年10月20日起,降低了123种乙类药品的患者首先自付比例。123种药品中,涵盖治疗糖尿病的恩格列净、治疗乙型肝炎的阿德福韦酯、治疗白血病的伊马替尼等常用药品及特殊疗效药品。

  首先自付比例是按国家规定在进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前首先应由参保患者个人负担费用的比例。举个例子,参保居民医保甲类门诊慢性病患者,使用恩格列净片(42.4元/盒),未降低自付比例前,按烟台市门诊慢性病政策可以报销19.08元,降低首先自付比例后可以报销21.62元,一盒多报销2.54元。再如,职工医保甲类门诊慢性病患者,使用伊马替尼胶囊(586.39元/盒)时,未降低自付比例前,按烟台市门诊慢性病政策可以报销448.59元,降低首先自付比例后可以报销473.51元,一盒多报销24.92元。

初审编辑:姚辉

责任编辑:冯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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