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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卫生许可批件涉水产品企业受行政处罚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9-22 10:53:00

  大众网烟台9月22日讯 (通讯员 王善浩 记者 曹平) 近日,烟台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大检查,并对未办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水产品企业,立案调查后予以行政处罚。

  涉水产品是指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市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在未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并销售涉水产品多年,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程序的同时,责令该企业立即改进,申请办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在未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涉水产品。目前,该企业正在申请办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市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表示,生产或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水产品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涉水产品与饮用水卫生安全息息相关,如果使用未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水产品,就会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涉水产品销售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同样是为了加强烟台市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确保涉水产品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今后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视法律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自觉守法的意识,保障市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同时,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各涉水产品企业,合法生产,及时办理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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