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刑事诉讼第一“把关人”
来源: 编辑: 2015-11-19 15:55:00
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第一“把关人”,是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的坚守人。侦监工作处于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防线。烟台市检察院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
全市侦查监督部门严格落实新刑诉法的规定,对嫌疑人的讯问方面,做到了每人必问、每案必问;同时积极探索完善了审查逮捕说理、听审式审查逮捕等制度,对全面了解案件信息,实现“兼听则明”,防止错捕起到了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非法证据调查、排除机制。在审查逮捕时发现非法取证线索的,要及时调查,非法证据要及时排除。在审查逮捕期限内,不能排除有非法取证嫌疑的,不能作为逮捕的依据。
此外,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我们一方面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另一方面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侦查取证的合法性。如“5.27”袭警案件,芝罘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并从快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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