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如何快速办理
来源: 编辑: 2015-11-23 17:17:00
2014年,最高检举办了一次以电视连续剧《甄嬛传》证人作证片段、部分案件庭审实录为切入点的培训班,讲授证人出庭应对策略以及庭审中的程序性问题,广受好评。今年,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也在检察工作中也不断探索,推出新举措。
公诉一处今年进一步加强公诉部门与派驻检察室业务对接,推进基层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制度建立。
6月10日,由芝罘区院派驻锦绣新城检察室审查起诉的被告人王金钢故意伤害案在辖区只楚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该案是全省首起由派驻检察室审查起诉、人民法庭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法庭对该案当庭予以宣判,以王金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庭审结束后,省院公诉一处处长周鹏处长对芝罘区院“由基层派出所立案侦查、公诉部门受理审查分流至派驻检察室审查起诉、基层法庭审理、司法所社区矫正”的四位一体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该做法上报省院后,吴鹏飞检察长也给予充分肯定,并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王环海副检察长也予以批示肯定。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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