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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因琐事和邻居打了一架,对方把我打成轻伤,我报案后,派出所说属于邻里纠纷,让我们自行和解,我不满意这个处理。想问下检察室管不管这样的事情?

来源:   编辑:   2015-11-16 11:19:00   作者:

  这位网友,首先感谢你检察机关的关心和信任。派驻基层检察室作为基层检察院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依法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单位的执法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您刚才提到的问题,从诉讼程序上讲,属于立案监督的范畴。派驻检察室对辖区派出所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行为依法行使监督权。至于您说的应当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问题,应当由权威部门依法出具鉴定意见,如果构成轻伤,就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达不到轻伤,就要做其他处理。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到当地派驻检察室反映,他们会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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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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