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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私自编造号牌 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8-24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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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烟台8月24日讯 (通讯员 林健 见习记者 林有权) 8月22日下午,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的执勤民警,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推进,对辖区涉牌涉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新一轮的严打时,查获一辆私自编造号牌的“别克”轿车。
  
  22日下午2时许,当巡查民警驾车行至牟平城区振华商厦大门前的路口处,发现一辆刚刚停稳的“别克”型轿车的后号牌,无论从车牌局部的颜色,还是从车牌的一位数码看,均呈现出不是十分明显的异样。细心的民警当即叫住正欲离车进入商厦的女性驾驶人,令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要求其接受检查。经过民警将行驶证与车辆后号牌仔细比对,发现该车后号牌中的一位英文字母,已被阿拉伯数码遮挡代替。被查车辆的后号牌经如此变造更改,原来真实的车牌已“面目全非”。至此,执勤民警将女性驾驶人和“别克”轿车,一并带往牟平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的审查处理。
  
  经审理查明,驾车人勇某,女性,现年26周岁,家住烟台市牟平区南关大街南二巷。勇某于前些日子采用“偷梁换柱”之法,将自有“别克”轿车的后号牌予以变造,借此打算逃脱交通电子监控设施对其行车违法行为的拍照。勇某正想“照此办理”混下去,未曾料躲过了“电子眼”的抓拍,却难逃交通民警的“火眼金睛”,最终弄巧成拙撞“法网”。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根据勇某的违法事实,依法给予其2000元罚款,并报请牟平公安分局裁决对勇某行政拘留15日之处罚。
  
  目前,勇某已被收所执行行政拘留。

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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