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法院凌晨执行再行动 老母亲替“老赖”女儿还钱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8-08-14 14:29:00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大众网烟台8月14日讯 8月1日,凌晨五点的招远已经骄阳似火,西南方向的天空还隐约能看到月亮的身影,东北方向已经射来耀眼的阳光!战过寒冬,战酷暑,招远市人民法院每周一次的凌晨执行行动如期开展。
1、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招远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盛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盛某某新房已经入住,但是房款一直未交齐,欠款236430元,盛某在交付174000元后没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三团队的干警一早上门,从睡梦中将盛某叫醒,拘传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当天给付20000元,剩余42430元两个月内交齐,案件执结。
2、案情回顾
招远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6790元。执行二团队找到被执行人的家,家人告诉其外出打工了,经电话联系后告知其抓紧到法院缴纳欠款及利息。
3、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张某某骑摩托车将李某某撞伤,二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在调解书生效后三个月内赔偿李某某各项经济损失80000元,逾期不付按照90000元赔偿,张某某逾期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办案人调解,申请执行人做出大幅度让步,仅要求被执行人支付30000元即可,但是张某某还是未能履行。执行法官上门找他,一大早他已经外出,经联系在他摆摊的路段找到他,法官苦口婆心做工作,要求他一个周内履行义务,我们看他的表现…
4、案情回顾
被告人李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执行四团队的干警到其家中了解情况,因李某某在服刑,其母亲代为缴纳罚金并当场执行到位。
凌晨行动结束后,执行局长带领参观了法院留置室,近距离直击“老赖”留置环境,室内全部是软包设计,360°无死角监控,通过参加今天的执行活动,深刻的体会到法院执行工作的繁杂和艰辛,也真心地为法院执行干警的苦干、实拼精神点赞!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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