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挂帅抓执行!芝罘法院执结多件涉房产类案件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8-06-27 17:39:00
自打响“百日攻坚”决战执行难活动以来,芝罘区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院长“每周了解执行进度,每半月专门协调执行工作”制度,有力推进全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芝罘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桂一亲自部署并参与执行工作,高效执结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
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烟台某房产管理处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所欠租金及违约金共计5万余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李某一次性支付所欠租金等费用。调解生效后,李某如约偿还了3万元,但剩下的案款迟迟未还。于是,房产管理处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由芝罘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桂一负责此案的执行工作。接手案件后,经过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发现李某确有能力偿还案款。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此前是通过调解结案,并且李某也如期支付过部分案款,说明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那究竟是有什么隐情呢?
带着这些疑问,王桂一联系到了被执行人李某,一听到是法院要执行,李某便开始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原来,执行双方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租赁关系,但就是去年因为终止租赁协议产生了一些小插曲,让李某心理觉得不平衡。了解到案件背后的故事后,王桂一分别多次和执行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背对背进行调解工作,终于说服了李某。几天后,李某便将剩余案款全部交至法院。在立案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王桂一带头办理执行案件,一方面在执行攻坚中发挥了表率作用,助力打赢决胜执行难攻坚战,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执行工作活力,充分发挥法官及法官助理丰富的执行工作经验,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今年截至6月13日,芝罘区人民法院共执结案件1475件,执行到位标的9亿余元,其中涉房产类案件收案20件,实际执结已过半数,司法拘留5人,452人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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