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法院执行为民暖人心 57户果农领到17万元血汗钱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8-06-08 10:06:00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真是多亏了你们执行法官,我们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5月21日下午,57户果农陆续赶到蓬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共领取执行款177800元!
厘清事故责任,多名被告共同担责
2012年秋冬时节,陈某等人将自家苹果存入蓬莱市某果蔬有限公司。2013年2月,因工作人员进行果品包装时使用明火,不慎引燃冷库,导致多名果农苹果被烧毁。事后,陈某将蓬莱市某果蔬有限公司所有人、承租人及其工作人员起诉到法院,要求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元。
蓬莱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公司工作人员作为雇佣活动主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蓬莱市某果蔬有限公司无消防车通道、无消防用水、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存在过错承担20%的赔偿责任;蓬莱市某果蔬有限公司承租人经营冷库未尽到管理责任承担30%的赔偿责任。原告陈某等人于2015年7月14日向蓬莱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历尽千辛万苦,执行一波三折
接到执行立案后,因涉案人员众多、款项数额较大,蓬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由执行局长带队,组织得力干警依法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传唤,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
同时积极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及银行存款进行查控,但均未查到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蓬莱市人民法院遂向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报告令,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实施拘留。
之后,蓬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进行约谈,经过多次苦口婆心的解说、劝导,恩威并施向其阐明不履行判决应付出的法律成本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迫使被执行人主动与果农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之年,蓬莱市人民法院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执行工作!此次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亲民、便民、为民的服务意识,蓬莱市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案款发为新的起点,继续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以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来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更好地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
责任编辑: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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