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未经消防允许就擅自拆封条 芝罘区一酒店被罚

来源:芝罘公安   编辑:   2017-09-29 14:56:00   作者:

   贴封条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指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行政机关对涉嫌违法物品进行查封。只有下此封条的部门才有权利启封。就是说,擅拆封条是违法的!

  9月19日,芝罘公安西大街派出所与消防大队在联合消防检查中发现,位于芝罘区三水大厦二楼的泰普特酒店在未经消防检查的情况下擅自营业,遂对其依法查封。

  而在9月23日,酒店经营者杨某在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允许,擅自拆封、使用已被查封的场所,杨遂被传唤到西大街派出所,杨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涉嫌擅自拆封、使用被公安机关查封的场所,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违法,被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天并处罚款500元,追缴违法所得5000元。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所需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按手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按手印)、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消防事宜的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按手印)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提交与其他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被抽中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及装饰材料合格的证明文件、检验报告。

  8、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9、工程电气检测报告复印件。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瑜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