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金还是现丑?
来源:音乐周报 编辑:王群卫 2015-04-17 14:50:00
近日一朋友与我在酒桌上狂吐怨言,说他们单位搞企业文化要创作“厂歌”,但老板既不顾及本单位有专业知识背景人士的意见,也不参考群众意见,直接找省内某些词曲“高手”来创作,并以某种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我听完他手机里的厂歌,也觉得一般,借用作诗的俗活说——这不叫作诗,这只是挺押韵的顺口溜而已。
打造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时,人们常会想到用徽标、歌曲、训词等方式来展示自己独特的、有文化内涵的、有历史传承的一面。但问题是这些东西,应该以什么水平样式、什么运作方式出炉。
笔者曾受邀参加一个专家论证会,为某校新创作的校歌提意见,当看到邀请函上的诸多介绍,尤其是“历史厚重感”一词时,心里马上就别扭起来——刚刚建校四五年、二百个学生不到的学校,哪来什么历史厚重感,这样大兴土木弄校歌,有什么必要呢?有这功夫还不如在教学本身多使些劲。最终我婉拒了邀请。
徽标、歌曲等形式,从属性上说,属于公众艺术领域,它们在团结鼓舞人心、提高凝聚力方面,尤其在实施大众美育的过程中,有着独特的力量和效果。如果从这样的属性和作用来看待徽标和歌曲创作,其意义显然是重大和长远的,不应随便对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费城曾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在城市公共建筑中要有相应比例的资金用于公共艺术建设,这是世界上首个以立法形式对公共艺术进行规范的做法,现在西方的很多国家,也都在采用。后来在我国台湾地区、深圳等地,也都推行过这个简称为“公共艺术百分比计划”的办法。2000年时,浙江临海市曾通过政府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过这个计划。
回到朋友的厂歌上来,他们厂子是国营大厂,有半个世纪的历史,创作厂歌并无不可。但其运作方式,却完全是一拍脑袋的结果:让省内高人限时创作并制作出来,然后专门组织各部门的大合唱,把厂歌作为必唱曲目,大张旗鼓地唱了二十来遍,结果除了一部分人反映写得不怎么样之外,大部分人反映是“没啥意思”,说不出有什么不好,但感觉没有什么出彩、好听的地方。朋友自己另找其他专业人士听的时候,专业人士的眼睛和群众的眼睛一样,都是雪亮的。
中国公共艺术网的创办者、《中国美术馆》的编辑黄丹麾表示,公共艺术的话语权裁决比例,应该是一个多元结构,首先是主管领导的艺术审美水平,再次是大众的审美水平,第三是学术机构的专业性评价,三重结构中更多倾向于专业人士的评价,而不能由权力或利益左右了公共艺术的创作和确立。朋友的厂歌要确定下来时,显然只是领导的决策,他们自身的艺术审美能力值得怀疑不说,也忽视了大众的审美水平和审美意愿,更忽略了专业人士的意见,只是找所谓省内高人干了一件活儿而已。
找外边高人能否创作出好的作品呢?著名作曲家徐沛东在一次创作讲座上说过,他和某些词作家曾受邀为某些地市、厂矿企业创作过市歌、厂歌,但多年过去,却也发现,接这些活儿之后写出来的作品,基本上没有成功的。写词的对人家的风土人情、历史沿革不熟悉,写曲的对人家的民间曲调、戏曲山歌也不了解,最终出来的活儿只是词曲的技术堆砌。如果把作品中标志性的地名、厂名换做其他地方,亦无不可。这样的作品,有什么生命力?“我以后再也不干这样的事了。”徐沛东感慨地说。
当领导有了认识上的高度而想去搞徽标、厂歌一类的事情时,不要忘了:有认识不等于有必要,有魄力不等于有能力。不要让本是脸上浓墨重彩贴金的事,变成现丑。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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