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家协会2019年音乐考级开考科目及其相关要求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张录勇 2018-11-24 14:34:00
中国音乐家协会2019年音乐考级开考科目及其相关要求在中国音协官方网站公布。该网站的网址是:http://www.chnmusic.org,进入该网站后,点击“音乐考级”,即可查阅。
一、开设项目:
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小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笛子、圆号、长号。
二、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 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1:《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2、教材2:《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范围及注意事项》
告示:第五套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与第四套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2019年共同使用,2020年将不再使用《第四套》教材。
双排键电子琴
1、教材
《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复调自选一首。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a、练习曲自选一首。b、复调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五)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六) 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 小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 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九) 二胡
1、教材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教材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一) 古筝
1、教材:
《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十二) 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考级教材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②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200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十三)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四) 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五) 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1、教材:《全国次中音号、上低音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六) 圆号
1、教材:《全国圆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七)长号
1、教材:《全国长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八)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赵易山主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十九)数码钢琴
1、教材:《全国数码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未明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扬琴
1、教材:《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一)笛子
1、教材:《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8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刘鲁民
更多新闻
- 中国音乐家协会2019年音乐考级开考科目及其相关要求
- 2019中国第十三届优秀管乐团队展演(交响管乐)章程
- 2019中国第十三届优秀管乐团队展演(行进管乐)章程
- 关于做好第十五届烟台文艺创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第十五届烟台文艺创作奖音乐类评选细则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