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邢晨
责任编辑:孙国栋
全区各级人大代表:
烟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是市委、区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更是全区群众的真切心声和热切期盼。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是创建者,也是受益人。作为各行各业代表者的各级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文明典范城市为群众而创、为自己而创、为芝罘更美而创”的理念,增强“主人意识”,充分发挥模范带头、示范引领、宣传引导作用,主动扛起责任、积极担当作为。
一、带头践行文明行为。要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不私搭乱建、不圈占公共空间、不乱堆乱放、不随意乱丢垃圾、不乱停车。要时刻以“文明典范”的标准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树立文明形象,提倡生活新风尚,保证个人行为文明。
二、带头参与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用个人的文明行为带动家人和周边亲友、企业员工、行业单位,深入参与“大扫除、大治理”、爱心志愿服务等活动。要组织所在企业单位落实好“门前五包”要求,保证周边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三、带头履行代表职责。人大代表来自各个选区,负有协助选区推动工作的责任。要围绕“创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聚焦选区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探求破解之策,提出意见建议。要经常性地回到自己所在选区,通过视察检查等方式,向辖区街道指出问题,督促改进提高。要充分组织、发动所在选区的群众、企业、社会组织落实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各项要求,主动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解决问题,推动选区市容环境进一步改善提升。
四、带头唱好“创城”声音。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不同场合广泛宣传创城的意义、标准和要求,讲好创城故事,唱好创城声音,把人民群众参与创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让“文明利人利己、创城依靠大家”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芝罘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10日
初审编辑:邢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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