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邢晨
责任编辑:孙国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田津铭 通讯员 曲颖 烟台报道
今年以来,烟台市芝罘区围绕“1+1+1”工作机制,通过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推行柔性执法
芝罘区司法局按照上级相关部署要求,落实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罚”“轻罚”机制,下发关于做好《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机关在对照《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做好认领对接工作的同时,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及时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司法局要求对于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不便于操作执行和企业、群众争议较大的事项,要及时予以调整;凡规定有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的,应当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尽可能采取对当事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法律目的,不予处罚。司法局“不罚、轻罚清单”机制的推行,进一步细化完善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将法律“尺度”和“温度”有机结合,推行柔性执法,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容错”支持,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了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减证便民
芝罘区司法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关于开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组织行政审批局、教体局、人社局等30多个执法部门在全面承接省级300多项证明事项基础上,结合芝罘区实际,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依申请行政事项时,原则上都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经梳理,司法局汇总编制《芝罘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包括公安、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等系统,共122项证明事项,主要涉及重点困境儿童救助资格认定,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审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和校验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不动产登记等依申请行政事项,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实行证明实现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切实减轻群众证明负担,实现从“一摞证明”到“一纸承诺”的蜕变,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打造公平高效法治环境
司法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司法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执法信息。全区29个行政执法部门已公示行政执法信息684条。司法局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制定了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司法局通过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进行监督。司法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立具体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明确法制审核人员,保障法制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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