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冯炜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王军 烟台报道
11月25日11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在龙口港收费站执勤过程中,预警显示一辆冀B号牌的黄牌货车涉嫌疲劳驾驶行为,民警随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
刚打开车门,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双眼通红,一直打着哈欠。王某称自己从前一天19时开车出发,因为着急送货,中途并没有更换驾驶员,也没有进行足够的休息,一直依靠功能饮料提神,中间只有在服务区上厕所进行短暂休息。到被民警检查时,王某已经连续驾驶车辆16余小时。
民警向驾驶人王某讲解了疲劳驾驶的危害及隐患
民警向驾驶人王某讲解了疲劳驾驶的危害及隐患,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最后,民警责令王某立即停车休息,待充分休息后予以放行。
高速交警提醒,长时间连续驾车会产生疲劳感,疲劳驾驶会对驾驶人的思维能力、判断力等造成影响,给安全行车造成严重威胁,驾驶人应当提高思想认识,在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以防止因疲劳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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