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牌证全伪造 牟平一司机被罚8千多拘留20天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7-13 17:23:00
大众网牟平7月13日讯 (记者 李广圣) 7月12日下午,牟平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辆车牌与行驶证都系伪造的白色现代轿车,驾驶者高某被合并执行罚款8050元,合计被扣25分,并被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处罚。
当天,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李副大队长带领大队所属二中队民警,正在辖区大窑镇一路口执行正常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勤务。15时许,一辆白色北京现代轿车,自北关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该车驶近执勤卡点时,李副大队长发现,白色现代轿车疑为烟台市交警支队督办的一套牌车辆。李副大队长遂向前打出手势,令白色北京现代轿车靠边停车。
车停后,李副大队长带领民警开始依法对驾驶人和车辆分别进行检查。经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且车辆号牌和行驶证也存有极大疑点。自此,李副大队长命令民警依法现场办理相关手续,连人带车一并带回交警大队继续审查。
回队后,经进一步审理查明,驾驶人高某,男,现年37岁,系烟台市牟平区人。查获时,其所驾轿车安装的号牌系套取伪造的号牌。不仅如此,随车所带的行驶证,正使用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保险标志等均系伪造。
在查明高某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分别对高某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高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高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的处罚。对其驾车时未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合并执行罚款8050元。与此同时,高某所持有的A2驾驶证因伪造机动车号牌被一次性记扣12分,因伪造机动车行驶证被一次性记扣12分,因驾车时未携带驾驶证记扣1分,合并共计记扣25分。
在对高某实施高额罚款的同时,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依法对高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其使用伪造的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高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目前,高某已被收所执行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